1. 接受服务确认

1.1中国商品买卖网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中国商品买卖网站所有。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中国商品买卖网的正式注册会员。
1.2中国商品买卖网服务的具体内容由中国商品买卖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例如信息发布、信息查询等。中国商品买卖网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1.3 中国商品买卖网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例如信息发布等)的用户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在此情况下,中国商品买卖网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用户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如用户拒绝支付该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1.4 中国商品买卖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用户因进行交易、向中国商品买卖网获取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亦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1.5中国商品买卖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中国商品买卖网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用户若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主动取消获得的中国商品买卖网信息服务。用户若继续享用中国商品买卖网信息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6 中国商品买卖网保留随时修改、暂停或终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中国买卖网行使修改、暂停或终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对于收费服务,遵照各收费服务的具体服务规定执行。
1.7 会员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中国商品买卖网的服务不满,可以停止使用中国商品买卖网的网络服务或通告中国商品买卖网停止对该会员的服务。结束会员服务后,会员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即刻终止。从那时起,用户没有权利、中国商品买卖网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或第三方。
2. 关于担保责任
2.1 中国商品买卖网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中国商品买卖网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中国商品买卖网对在互联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都不作担保。会员应自己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2.2 用户应对在中国商品买卖网上发布的信息负责,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中国商品买卖网不对用户会员发布的信息负责和担保。无论在任何原因下(包括但不限于疏忽原因),对用户或任何人通过使用本网站上的信息或由本网站链接的信息,或其他与本网站链接的网站信息所导致的损失或损害(包括直接、间接、特别或后果性的损失或损害,例如收入或利润之损失,电脑系统之损坏或数据丢失等后果),责任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疏忽责任)。
2.3 中国商品买卖网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但是,中国商品买卖网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中国商品买卖网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因此,中国商品买卖网不对进行交易客观存在的风险负责。
2.4 中国商品买卖网不能亦不试图对其他用户通过“服务”提供的资料进行控制。就其本质而言,其他用户的资料,可能是有害的或不准确的,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带有错误的标识说明或以欺诈方式加上标识说明。中国商品买卖网希望您在使用本网站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2.5用户及会员应承担一切因其发布的信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因会员及用户行为给中国商品买卖网造成损失的,用户及会员应负责赔偿。
3. 版权和著作权
3.1 用户及会员在中国商品买卖网发布的所有信息,版权归信息发布人所有,其立场与中国商品买卖网无关,中国商品买卖网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2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中国商品买卖网的信息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 中国商品买卖网书面反馈(含电子邮件或传真),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中国商品买卖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3.3中国商品买卖网定义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中国商品买卖网为会员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及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会员只能在中国商品买卖网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任何人需要转载中国商品买卖网的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和中国商品买卖网授权。
4. 会员资料的注册和发布
4.1会员资料的注册要求: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维持并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中国商品买卖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任何部份) 以任何形式使用。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中国商品买卖网登记,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4.2 用户及会员在中国商品买卖网上填写和发布的资料和在中国商品买卖网上交易的任何“物品”(泛指一切可供依法交易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以各种形态存在的某种具体的物品,或某种权利或利益,或某种票据或证券,或某种服务或行为)应保证:
4.2.1 不会有欺诈成份,与售卖伪造或盗窃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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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不会违反我国现行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4.2.4 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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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5. 法律管辖
网络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相一致,会员和中国商品买卖网一致同意服从中国法院管辖。如发生中国商品买卖网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会员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